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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经贸大学2016年度(第一批)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公示

[日期:2016-07-13 14:43]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 阅读:[字体: ]

对外经贸大学2016年度(第一批)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公示

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,提升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,根据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办法(修订版)》(外经贸学研字〔2015〕63号文),研究生院于2016年6月启动了2016年度第一批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工作。
本次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共收到申报表254份,经过学院初审、研究生院审核,学校拟对130项学术论文发表进行奖励,现将结果公示。
研究生院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满足奖励条件的学术论文发表申报,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:
1. 作者署名单位应为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”。如署名其他单位,不给予奖励。第一作者为校外人员,不给予奖励。
2. 受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,其学术论文发表只奖励超过项目资助金额一半以上的部分;受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资助的研究生,按照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资助办法》执行,奖励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基本发表要求超出的部分。
3. 博士生只奖励超过其申请博士学位最低发表要求以上部分的论文(承认导师为第一作者、博士生为第二作者的发表)。博士生毕业最低发表要求折算金额为12000元,AA类、A类、B类、C类、C类扩展版、北大核心以及国际期刊均按照该办法的奖励金额进行折算。
附件中博士生所列发表包含满足毕业发表要求的文章,奖励金额为扣除12000元之后的金额。若博士生往年发表已超出毕业发表要求,只奖励2016年度的发表。
4. 如学术论文由本校学生共同发表,必须由第一作者申报学术奖励;如第一作者不满足奖励标准(博士生不满足毕业发表要求),不给予奖励。
5. 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类别严格参照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办法(修订版)》(外经贸学研字〔2015〕63号文)执行。各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不作为分类标准。
 
公示期自2016年7月8日至7月15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16年7151700向研究生院反映,匿名申述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徐老师
电  话:010-64496045
办公室:诚信楼813室
邮  箱:pyb@uibe.edu.cn

对外贸易大学研究生院
2016年7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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