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概况
主页 > 政策法规 > 关于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时间节点的通知

关于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时间节点的通知

[日期:2018-04-12 11:34]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 阅读:[字体: ]

关于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时间节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4-10

京人社积发201869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(试行)(京政办发201639)和《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(试行)》(京人社调发201864号),现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有关时间节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 各阶段时间安排

   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为年度申报制,申报、核查、复查、公示和落户办理各阶段时间不交叉:

   (一)申报阶段(416日—614日):正式开放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,接受社会申报。

   (二)核查阶段(615日—730日):各部门分别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,得出初核结果。

   (三)复查阶段(73194日):申请人对部分积分指标初核结果有异议的,可提交复查申请。同时,由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对部分积分指标进行现场审核。

   (四)公示及落户办理阶段(第四季度):公布年度落户分值,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。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京落户。

    注:各阶段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,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通知为准。

    二、 各指标时间节点

指标名称

本次申报计算时间

资格条件:持有本市居住证

申领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前

1.资格条件:

1)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

2)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

2.积分指标:

3)合法稳定就业指标

4)合法稳定住所指标

5)教育背景指标

6)职住区域指标

7)创新创业指标(在科技、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)

8)纳税指标(涉税违法行为)

9)荣誉表彰指标

10)守法记录指标

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

资格条件:无刑事犯罪记录

申报审核全程

积分指标:

1.创新创业指标[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企业孵化器(大学科技园、众创空间)及入驻企业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、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等投资或就业的]

2.纳税指标(个税及投资企业纳税加分)

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

积分指标:不超过45周岁加分

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

    三、 其他情况说明

    20171月当月,职住区域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,且2017年年内始终保持在本市其他行政区的,本次申报可按职住区域满1年填报积分。




政策法规
我校在职硕士项目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荐列表
MBA推荐文章